取水口上移环评公示 发布时间:2020/11/09 浏览次数:8348


杭州市取水口上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

杭州市取水口上移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由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决定》(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做好公众参与工作,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公众意见的反馈途经、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予以公示。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在报批前也将进行公示。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杭州市取水口拟上移至钱塘江富阳河段(即富春江)石门沙断面近南岸位置。原水输水管线过江后从龙池村、兰溪口村等地穿过,至杭新景高速后沿高速—之浦路东侧绿化带敷设,至九溪水厂后沿现状南侧敷设再折转向北,进入九溪水厂、珊瑚沙水库,路径长度总长约12.142km。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石门沙取水工程、取水泵站至珊瑚沙原水输水管线工程、现有供水设施局部改造工程等。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

工程区地表水环境保护目标

1

序号

河流名称

与工程的位置关系

长度(km)/

面积(km2)

水功能

水环境功能区

水质

目标

保护要求

1

钱塘江杭州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本工程取水口位于该饮用水源保护区

48.2km

水源保护区

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准保护区

杭州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排污;Ⅱ类水体禁止排污;闸口断面的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防止施工废水对取水口的影响。加强施工期和运行期各类污废水的处理,各种污废水经处理后回用,禁止排放。

工程区声环境和环境空气保护目标

2

序号

环境保护对象

相对位置

户数

(约户)

环境保护要求

1

萧山区义桥镇富春村

富春村(Z1)

取水头部南侧约180m

10

加强施工期管理,对施工期大气污染源进行控制和治理,大气污染物排放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使周边居民点的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

对施工期噪声污染源进行治理,使施工场界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2

富阳区东洲街道五丰村

五丰村(Z2)

自流管线DG03工作井施工区西南侧最近约35m

40

3

西湖区双浦镇龙池村

龙池村(Z3)

自流管线DG05工作井施工区西南侧最近约60m

25

4

张家村(Z4)

自流管线DG05工作井施工区东北侧最近约45m

10

5

西湖区双浦镇兰溪口村

兰溪口村(Z5)

取水泵站施工区东侧最近约40m

40

6

大陈家(Z6)

压力管线DG01工作井施工区东侧最近约180m

10

7

西湖区转塘街道南村社区

南村(Z7)

供水管线DG05接收井施工区西侧最近约170m

3

8

西湖区双浦镇麦岭沙社区

水韵金沙公寓(Z8)

供水管线DG09工作井施工区东侧最近约85m

60

9

禹州滨之江(Z9)

供水管线DG13工作井施工区东侧最近约55m

100

10

西湖区转塘街道五云社区

恒大水晶熙园(Z10)

供水管线DG18工作井施工区西侧最近约190m

30

11

西湖区转塘街道珊瑚沙社区

之江财富中心(Z11)

供水管线DG21接收井施工区西侧最近约130m

60

12

浙江体育职业技术学院(Z12)

九溪水厂东南侧最近约70m

/

工程区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3

保护对象

保护要求

陆生生态:工程周边野生动植物;富春江-新安江-千岛湖风景名胜区、咕噜咕噜岛省级湿地公园、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的生态系统及珍稀保护野生动植物。

水生生态:富春江干流、钱塘江干流水生生物(浮游植物、浮游动物、底栖生物、鱼类等),尤其是珍稀保护和洄游性鱼类;咕噜咕噜岛省级湿地公园。

保护工程影响区的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尽量减少工程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避免扰动施工管理区范围外的动植物。采取生态恢复措施,恢复和改善工程区生态环境状况;工程采取的生态恢复措施需符合《富春江-新安江-千岛湖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07-2020年)中对外围保护地带的景观要求。

维持水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维持鱼类种群的稳定和生物多样性。


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

水环境影响:施工期污废水包括施工机械油污水、泥浆废水、试压清管废水基坑废水、生活污水等,工程施工期污废水经处理后回用或清运运行期取水泵站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达标后纳入市政管网处理。施工期及运行期污废水不排放,对周围水体影响很小。

生态环境影响:工程建设将对占地区(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地表植被将造成一定影响。

水土流失:工程开挖、填筑等施工活动将扰动原地貌,破坏地表植被,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易加剧水土流失。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影响:工程施工期施工机械及来往车辆将对周边声环境和环境空气造成一定影响。

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预期效果

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拟经处理后回用或清运,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清运;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初步处理后纳入市政管网。

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施工用地,尽可能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工程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区及施工便道两侧等区域进行植被恢复。

环境空气和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工程采取减震隔声及施工时间控制措施已降低噪声影响;采取洒水等措施减小施工扬尘影响

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工程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工程建设将降低盐水入侵的威胁,提升水源安全保障,满足杭州市人民日益提高的水质、水量、水压要求,有利于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工程取水头部、输水线路涉及杭州段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工程不在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和排放污染物,工程属于与供水设施相关建设项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工程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其它特殊、重要生态敏感保护区。工程建设和运行期间将会对工程所在区域的水资源、生态环境、水环境、大气环境、声环境、社会环境等产生一定影响,在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工程建设带来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消除或减缓。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本工程的建设是可行的。

征求公众意见的对象范围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众(团体和个人)。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社会各界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环评单位提出环境保护相关意见和建议。

公众意见的反馈途经

通过在建设项目所在地、建设项目敏感对象和保护目标的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公告栏上张贴布告进行公示及建设单位公开网“杭州水务”进行公示。公众对建设项目有反馈意见的,应当将书面意见、个人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等送交建设项目单位或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

生态环境部门、建设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生态环境局:杭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571-85085326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H 邮编:310016

建设单位:杭州市亚鲁鲁水蜜桃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634119832 邮箱:27226238@qq.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建国南路168 邮编:310009

环评单位: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13758221099 邮箱:ai_ln@ecidi.com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高教路201 邮编:311122


杭州市亚鲁鲁水蜜桃有限公司

2020 11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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